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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摩托车(北京市残疾摩托车)

2022-10-02 18:452884
admin 

1. 北京市残疾摩托车

开普通三轮摩托车不行,但是可以开残疾人专用三轮摩托车。普通三轮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只要是驾驶机动车,包括汽车和摩托车,不论是什么人,都必须有驾驶证才行的。否则就是无证驾驶,就要受到处罚的。而残疾人专用三轮摩托车,属于非机动车,有残疾证是可以开的,请关注:容济点火器

1、这种车正规叫机动轮椅车,要本人持残疾证(上肢正常,下肢残疾的)、车辆发票、合格证及辖区残联发放的残疾车过渡性标识,残疾人专用车,必须符合《机动轮椅车GB12995-2006的国家标准》,车辆型号编制尾数英文字母为“ZC”或“QZC”的。

2、内燃机提供动力的轮椅车,标准中内燃机均为汽油机,此车是为下肢残障者设计,一般为正三轮,全部由上肢操作,并贴有残疾人专用车标志,是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又称残疾人三轮摩托车)。

3、轻便机动轮椅车的外廓尺寸不应大于2000mm*1000mm*1200mm(长*宽*高),普通机动轮椅车的外廓尺寸不应大于2500mm*1200mm*1400mm(长*宽*高)。

4、机动轮椅车除符合GB7258车辆标志要求外,其外部明显部位应有残疾人专用车标志。

5、机动轮椅车分为轻便机动轮椅车和普通机动轮椅车(汽油机名义排量小于50ml的机动轮椅车称为轻便机动轮椅车。汽油机名义排量大于50ml小于等于150ml的机动轮椅车称为普通机动轮椅车)。

6、机动轮椅车最高设计车速不应大于50km/h。

7、除汽油机驱动外,由下肢残障较重者驾驶的轻便机动轮椅车应具备手移动装置,以使车辆实现避让性的短距离移动。

8、机动轮椅车的起动、油门、制动及其它控制装置应全部由驾驶员上肢操作。

9、驾驶员的座位应有靠背和能限制髋部左右移动的的装置。

10、机动轮椅车应安装下肢防护装置。

11、机动轮椅车的起动、油门、制动及其它控制装置应全部由驾驶员上肢操作。

12、残疾人专用机动车是下肢残疾人的代步工具,原则上不应用于运营,但鉴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和当前残疾人的实际情况,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对残疾人驾驶专用机动车运营问题,在目前安排残疾人就业确有困难的城市,可作为过渡性措施,本着“从实际出发,区别对待,严格管理,适当放开”的原则,由残疾人联合会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共交通客运管理部门提出具体方案,报当地政府批准后执行。在允许运营的区域,应控制运营的残疾人专用机动车总数。


2. 北京市残疾摩托车价格

需要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二)身体条件:

6、下肢:

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8、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本项第5目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本项第6目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3. 北京市残疾摩托车白羊淀哪有买的

三轮摩托车磨合。磨合期1500km。仪表每显示300.800.1500个换机油一次。磨合期时速不超60,连续行驶不得超过50km。有其他问题可以继续追问我。


4. 北京市残疾人摩托车

想要在北京上残疾牌照,必须有肢体残疾证,买北京规定的品牌残摩。

残疾人摩托车可以在北京上牌照有

1.白洋淀残摩机动轮椅车 可上残疾牌照。

2.不锈钢残摩三轮车。

3.雄风残摩机动轮椅车可上残疾牌照。

4.白洋淀老年代步车。

5.雄风老年代步车。

6.江苏跃进老年代步车可上牌照。

7.富路陆派 老年代步车 三轮车 四轮车可上牌照,L17型A8老年代步车,金骏马老年代步车,力驰老年代步车。

8.新能源 电动老年代步车可上保险。

9.宗申燃油货车各种款型可上牌照。

10.狼道大爱天下老年代步车,都可上三者保险,各种燃油三轮车可上保险,可办D驾驶证不去人。

11.宝岛三轮 时风三轮 电动3轮 可上京b牌照。


5. 北京市残疾摩托车销售点

肢体残疾,上肢正常,下肢有影响正常活动的可以买。 残疾人购置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下肢残疾证明

以及户籍所在地街乡(镇)残联出具的购车证明等实名购买。一般残疾人买轮椅车国家补助6000块钱,低保户补助7000元。


6. 北京市残疾摩托车专卖店

北京残疾人三轮摩托车上牌的标准是

、具有本市五城区户籍;

2、年满16周岁;

3、上肢功能正常,并符合驾驶条件的下肢残疾人。

第十二条 申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向其住所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纳入本市目录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并提交下列材料:

1、《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申请表》;

2、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残疾人证及复印件;

4、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5、购车发票等来历凭证及复印件;

6、区残联出具的下肢残疾证明。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机动轮椅车登记申请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材料、查验车辆,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核发号牌、行驶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7. 北京市残疾摩托车申请

北京残摩统一上牌照,进行规范化管理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规定(草案)》提出,北京市对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实行产品目录管理制度,必须经登记上牌后方可上路行驶,未纳入目录的不得在京生产、销售和登记上牌。

《草案》指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实行定点销售,仅限于依法登记的残疾人本人使用,且每人只能登记一辆。

《草案》明确了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号牌安装的规定,要求上路行驶随车携带行驶证。倡导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驾驶人上路行驶佩戴头盔等


8. 北京市残疾摩托车名录

电动两轮摩托车入选车型概况

1、雅迪列入电动两轮摩托车车型,达23款;

2、新蕾列入20款电动两轮摩托车车型;

3、绿源列入12款电动两轮摩托车车型;

4、台铃列入11款电动两轮摩托车车型;

5、新日列入8款电动两轮摩托车车型;


9. 北京市残疾摩托车管理办法

北京市驾驶摩托车上道路行驶规定:

1、合法上路的摩托车应当是经国家主管部门许可生产,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车辆登记,领取机动车号牌的车辆。同时,驾驶摩托车上道路行驶还须按规定悬挂号牌、携带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2、为摩托车申请办理京B号牌的,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应为门头沟、顺义、大兴、通州、昌平、怀柔、平谷、房山、密云、延庆远郊区县,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到公安交管部门提交相应证明、凭证,办理车辆登记上牌手续。

3、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凡是未经国家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属于拼装车,不得上路行驶。如您已购买了此类车辆,请自行处理,违法上路行驶将被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罚,车辆将被收缴、强制报废。如果您购买的车辆属于国家许可生产的摩托车,也应依法登记领取牌证后方可上路行驶。

4、驾驶未悬挂号牌燃油两轮摩托车、电动(燃油)三轮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扣留车辆,对驾驶人处200元罚款,记12分。

驾驶未按规定安装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燃油两轮摩托车、电动(燃油)三轮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对驾驶人处200元罚款,记12分。

驾驶两轮摩托车、电动(燃油)三轮车使用伪造、变造的车辆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予以收缴,扣留车辆,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记12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驾驶两轮摩托车、电动(燃油)三轮车使用其他车辆号牌、行驶证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予以收缴,扣留车辆,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记12分。

5、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摩托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此;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一次。

对于未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扣留车辆,对驾驶人处200元罚款,记3分。

6、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摩托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7、已注册摩托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1)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8、驾驶拼装或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对驾驶人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有驾驶证的,还将吊销驾驶证。对拼装或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将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

9、驾驶人应当持有相应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并随车携带。准驾车型为D的,允许驾驶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为E的,允许驾驶二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为F的,允许驾驶轻便摩托车。

无驾驶证驾驶燃油两轮摩托车、电动(燃油)三轮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扣留车辆,对驾驶人处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

10、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摩托车。驾驶摩托车按车型不同,驾驶人应当分别取得D、E、F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驾驶摩托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对驾驶人处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记12分。

未携带驾驶证或行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可以扣留车辆,并对驾驶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记1分。未携带检验合格标志或保险标志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可以扣留车辆,并对驾驶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记1分。

1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记12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12、依据本市相关禁限行规定,长安街从新兴桥至国贸桥,7时至20时禁止摩托车通行;二、三、四、五环主路,全天禁止摩托车通行;禁止京B号牌摩托车进入四环路(不含辅路)内行驶;禁止正三轮摩托车行驶进入六环路(含)内行驶;禁止外省市号牌摩托车进入六环路(不含)内行驶。

两轮摩托车、电动(燃油)三轮车进入禁行区域道路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对驾驶人处100元罚款,记3分,并责令驾驶人立即驶出禁行区域。

13、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设有主路、辅路的道路,摩托车只准在辅路行驶,不准违反禁令标志进入主路行驶。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对驾驶人处100元罚款,按规定记3分。

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驾驶人及乘车人应当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人未戴安全头盔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对驾驶人处50元罚款,记2分;乘车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处50元罚款。

14、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二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摩托车违反规定载物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对驾驶人处100元罚款,记1分。

15、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违反规定载人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对驾驶人处100元罚款。二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不得载人,违反规定载人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对驾驶人处200元罚款。

16、两轮摩托车、电动(燃油)三轮车闯红灯属于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对驾驶人处200元罚款,记6分。

17、轻便摩托车的设计最高时速不大于50km/h,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驶。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的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正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最高时速为30公里。二轮摩托车、侧三轮摩托车在城市道路上行驶时最高时速为50公里,在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路和公路上行驶时最高时速为60公里。二轮摩托车、侧三轮摩托车在没有道路中心线的城市道路上行驶时最高时速为30公里,在没有道路中心线的公路最高时速为40公里。

18、摩托车不得牵引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违反牵引规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对驾驶人处100元罚款。

人力三轮车加装燃油(电动)动力装置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对驾驶人处以50元罚款,责令拆除加装的动力装置并予以收缴。

19、公安交管部门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后,对有号牌的两轮摩托车、电动(燃油)三轮车,按规定予以发还。对无号牌或号牌登记信息与车辆信息不一致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对未经国家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收缴并强制报废。

(2)对国家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公安交管部门对能够提供车辆合法来源证明的,发还车辆;对未提供的,依法不予发还。

(3)公安交管部门对不前来接受处理的驾驶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扣留的机动车。

扩展资料:


10. 北京市残疾摩托车专卖店最贵车型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关于申请驾驶证的身体条件的要求,除身高、视力、辨色力、听力外,身体四肢和躯干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学车。

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根据现行政策以下五类残疾人可以申请驾驶证:

1、右手拇指缺失或者手指末节残缺的人员,可以申请小型汽车(C1)准驾车型,驾驶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和轻型、微型载货汽车;或者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C2)准驾车型,驾驶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和轻型、微型自动挡载货汽车。

2、左下肢残疾的人员,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C2),驾驶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和轻型、微型自动挡载货汽车。

3、右下肢残疾的人员,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C5),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4、双下肢残疾的人员,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C5),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5、有听力障碍的人员戴助听设备后听力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C1)准驾车型,驾驶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和轻型、微型载货汽车;或者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C2)准驾车型,驾驶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和轻型、微型自动挡载货汽车。

注意:残疾人学车需要提交相应的身体条件证明,到专门的医院进行身体检查,对其残疾程度、坐立能力、操作能力等进行专门评估,评估合格的可以申请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