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不仅仅要骑重型摩托,更要有驾驭重型摩托的技术。
交警骑重型摩托,对于执法者来说“对等关系”是不需要的。所谓的“对等关系”是指同样对于违反交规的车辆来说,警察使用的警械,警用交通工具应该强于或者优于违反交规者。这和特警持有特种枪械和暴徒持有大杀伤力武器是类似关系。 即“压制”二字。
另外,重型摩托的加速度,马力都能足以让警察在短距离短时间以内追赶犯人。不至于扩大追赶距离延长追赶时间。一米也好一秒也罢,尽快制止犯罪是最优先考虑的。
在对外宣传时,厚重感强烈的重型摩托车对于普通老百姓或者有意图违反交规的人来说都是一种震慑,起到降低违反交规的作用。
看到国内的摩托警和日本的白骑警察我一向都是很老实,就是震慑作用,他们的坐骑包括骑行技术都是上等的。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 用户反馈
- 问题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