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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禁摩政策,南京市13区禁摩规定

来源:www.mybv.cn   时间:2023-02-07 13:35   点击:964  编辑:yemin   手机版

内容提要【南京禁摩】

一、玄武区

南京主城区(鼓楼、玄武、白下、下关、秦淮、建邺)禁止外地(含郊区)摩托车行驶,挂市区牌的摩托车可以行驶。

南京禁摩政策,南京市13区禁摩规定

南京市部分路段限制外地车牌摩托车行驶。

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牌摩托车禁行区域的通告》:

1、悬挂外市号牌和本市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县和高淳县号牌的两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以下简称外牌摩托车)不得在本市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含南京长江大桥)的区域行驶。

2、在上述禁行区域内的外牌摩托车车主应当及时办理车辆转籍、过户等登记手续或自行处理。

3、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驾驶外牌摩托车强行在禁行区域内通行,不听劝阻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二、白下区

南京主城区(鼓楼、玄武、白下、下关、秦淮、建邺)禁止外地(含郊区)摩托车行驶,挂市区牌的摩托车可以行驶。

南京市部分路段限制外地车牌摩托车行驶。

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牌摩托车禁行区域的通告》:

1、悬挂外市号牌和本市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县和高淳县号牌的两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以下简称外牌摩托车)不得在本市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含南京长江大桥)的区域行驶。

2、在上述禁行区域内的外牌摩托车车主应当及时办理车辆转籍、过户等登记手续或自行处理。

3、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驾驶外牌摩托车强行在禁行区域内通行,不听劝阻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三、秦淮区

南京主城区(鼓楼、玄武、白下、下关、秦淮、建邺)禁止外地(含郊区)摩托车行驶,挂市区牌的摩托车可以行驶。

南京市部分路段限制外地车牌摩托车行驶。

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牌摩托车禁行区域的通告》:

1、悬挂外市号牌和本市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县和高淳县号牌的两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以下简称外牌摩托车)不得在本市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含南京长江大桥)的区域行驶。

2、在上述禁行区域内的外牌摩托车车主应当及时办理车辆转籍、过户等登记手续或自行处理。

3、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驾驶外牌摩托车强行在禁行区域内通行,不听劝阻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四、建邺区

南京主城区(鼓楼、玄武、白下、下关、秦淮、建邺)禁止外地(含郊区)摩托车行驶,挂市区牌的摩托车可以行驶。

南京市部分路段限制外地车牌摩托车行驶。

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牌摩托车禁行区域的通告》:

1、悬挂外市号牌和本市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县和高淳县号牌的两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以下简称外牌摩托车)不得在本市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含南京长江大桥)的区域行驶。

2、在上述禁行区域内的外牌摩托车车主应当及时办理车辆转籍、过户等登记手续或自行处理。

3、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驾驶外牌摩托车强行在禁行区域内通行,不听劝阻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五、鼓楼区

南京主城区(鼓楼、玄武、白下、下关、秦淮、建邺)禁止外地(含郊区)摩托车行驶,挂市区牌的摩托车可以行驶。

南京市部分路段限制外地车牌摩托车行驶。

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牌摩托车禁行区域的通告》:

1、悬挂外市号牌和本市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县和高淳县号牌的两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以下简称外牌摩托车)不得在本市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含南京长江大桥)的区域行驶。

2、在上述禁行区域内的外牌摩托车车主应当及时办理车辆转籍、过户等登记手续或自行处理。

3、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驾驶外牌摩托车强行在禁行区域内通行,不听劝阻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六、下关区

南京主城区(鼓楼、玄武、白下、下关、秦淮、建邺)禁止外地(含郊区)摩托车行驶,挂市区牌的摩托车可以行驶。

南京市部分路段限制外地车牌摩托车行驶。

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牌摩托车禁行区域的通告》:

1、悬挂外市号牌和本市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县和高淳县号牌的两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以下简称外牌摩托车)不得在本市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含南京长江大桥)的区域行驶。

2、在上述禁行区域内的外牌摩托车车主应当及时办理车辆转籍、过户等登记手续或自行处理。

3、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驾驶外牌摩托车强行在禁行区域内通行,不听劝阻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七、浦口区

南京主城区(鼓楼、玄武、白下、下关、秦淮、建邺)禁止外地(含郊区)摩托车行驶,挂市区牌的摩托车可以行驶。

南京市部分路段限制外地车牌摩托车行驶。

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牌摩托车禁行区域的通告》:

1、悬挂外市号牌和本市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县和高淳县号牌的两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以下简称外牌摩托车)不得在本市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含南京长江大桥)的区域行驶。

2、在上述禁行区域内的外牌摩托车车主应当及时办理车辆转籍、过户等登记手续或自行处理。

3、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驾驶外牌摩托车强行在禁行区域内通行,不听劝阻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八、栖霞区

南京主城区(鼓楼、玄武、白下、下关、秦淮、建邺)禁止外地(含郊区)摩托车行驶,挂市区牌的摩托车可以行驶。

南京市部分路段限制外地车牌摩托车行驶。

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牌摩托车禁行区域的通告》:

1、悬挂外市号牌和本市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县和高淳县号牌的两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以下简称外牌摩托车)不得在本市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含南京长江大桥)的区域行驶。

2、在上述禁行区域内的外牌摩托车车主应当及时办理车辆转籍、过户等登记手续或自行处理。

3、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驾驶外牌摩托车强行在禁行区域内通行,不听劝阻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九、雨花台区

南京主城区(鼓楼、玄武、白下、下关、秦淮、建邺)禁止外地(含郊区)摩托车行驶,挂市区牌的摩托车可以行驶。

南京市部分路段限制外地车牌摩托车行驶。

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牌摩托车禁行区域的通告》:

1、悬挂外市号牌和本市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县和高淳县号牌的两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以下简称外牌摩托车)不得在本市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含南京长江大桥)的区域行驶。

2、在上述禁行区域内的外牌摩托车车主应当及时办理车辆转籍、过户等登记手续或自行处理。

3、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驾驶外牌摩托车强行在禁行区域内通行,不听劝阻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十、江宁区

南京主城区(鼓楼、玄武、白下、下关、秦淮、建邺)禁止外地(含郊区)摩托车行驶,挂市区牌的摩托车可以行驶。

南京市部分路段限制外地车牌摩托车行驶。

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牌摩托车禁行区域的通告》:

1、悬挂外市号牌和本市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县和高淳县号牌的两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以下简称外牌摩托车)不得在本市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含南京长江大桥)的区域行驶。

2、在上述禁行区域内的外牌摩托车车主应当及时办理车辆转籍、过户等登记手续或自行处理。

3、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驾驶外牌摩托车强行在禁行区域内通行,不听劝阻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十一、六合区

南京主城区(鼓楼、玄武、白下、下关、秦淮、建邺)禁止外地(含郊区)摩托车行驶,挂市区牌的摩托车可以行驶。

南京市部分路段限制外地车牌摩托车行驶。

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牌摩托车禁行区域的通告》:

1、悬挂外市号牌和本市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县和高淳县号牌的两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以下简称外牌摩托车)不得在本市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含南京长江大桥)的区域行驶。

2、在上述禁行区域内的外牌摩托车车主应当及时办理车辆转籍、过户等登记手续或自行处理。

3、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驾驶外牌摩托车强行在禁行区域内通行,不听劝阻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十二、溧水区

南京主城区(鼓楼、玄武、白下、下关、秦淮、建邺)禁止外地(含郊区)摩托车行驶,挂市区牌的摩托车可以行驶。

南京市部分路段限制外地车牌摩托车行驶。

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牌摩托车禁行区域的通告》:

1、悬挂外市号牌和本市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县和高淳县号牌的两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以下简称外牌摩托车)不得在本市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含南京长江大桥)的区域行驶。

2、在上述禁行区域内的外牌摩托车车主应当及时办理车辆转籍、过户等登记手续或自行处理。

3、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驾驶外牌摩托车强行在禁行区域内通行,不听劝阻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十三、高淳区

南京主城区(鼓楼、玄武、白下、下关、秦淮、建邺)禁止外地(含郊区)摩托车行驶,挂市区牌的摩托车可以行驶。

南京市部分路段限制外地车牌摩托车行驶。

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牌摩托车禁行区域的通告》:

1、悬挂外市号牌和本市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县和高淳县号牌的两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以下简称外牌摩托车)不得在本市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含南京长江大桥)的区域行驶。

2、在上述禁行区域内的外牌摩托车车主应当及时办理车辆转籍、过户等登记手续或自行处理。

3、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驾驶外牌摩托车强行在禁行区域内通行,不听劝阻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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